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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债服务父债是否要子还
重庆智烽要账公司   2019-05-21 16:44
部队商国平近日给法制日报发来信函说:我父亲逝世五年了。前几天,张某找到我,说我父亲生前从他那里借了4000元钱,不断未还,要我还钱。关于此事我并不知情。请问:父债应当子还吗?
 
  法制日报约请重庆**法律参谋处律师荀恒栋、杨菁回复如下:首先,要确认张某与你父亲之间能否存在4000元的借贷合同关系。为此,应当请求张某出具书面借据;无书面借据的,应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。没有相关证据或者证据缺乏以证明借贷合同关系存在的,不以为张某与你父亲之间存在4000元的借贷合同关系。其次,假如此纠葛超越两年诉讼时效,则张某丧失胜诉权。也就是说,假如张某与你父亲商定了还款期限的,你父亲逾期不还的,又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在两年内主张权益或者你父亲供认此债务,则此纠葛超越两年诉讼时效,张某的权益不能经过诉讼取得支持。假如张某与你父亲未商定还款期限,张某能够随时恳求返还借款,张某恳求返还借款的时间开端起算诉讼时效。第三,假如张某与你父亲之间的确存在4000元的借贷合同关系,也未超越两年诉讼时效的,1985年9月11日,最高****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**共和国继承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62条规则: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,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言继承和遗赠的,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;缺乏清偿时,剩余的债务由遗言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归还;假如只要遗言继承和遗赠的,由遗言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归还。”这时可能会发作父债子还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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